河北省红十字会,始建于1956年11月,由省卫生厅代管。文革期间撤销,1985年恢复建制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,省红十字会的机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。2000年11月独立建制。由省委、省人民政府领导,业务工作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。事业发展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拨款。省红十字会机关内设4个部室:办公室、业务工作部、监事会秘书处和机关党委。河北省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,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,维护人的尊严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,以救助最易受损害群体为目的,大力弘扬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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